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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关于印发《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来源:中国航空运动协会


按照新修订的《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》CCAR-66R3 和《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》CCAR- 91R4, 以及《关于印发CCAR-66R3 实施及CCAR-66R2执照转换方案的通知》民航飞发[ 2020 ]3号和《一般运行航空器的维修管理》( MD-91-FS-001 ) 等文件要求,为规范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,保障飞行安全,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制定了《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办法》。现予以印发, 请遵照执行。

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关于印发《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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